中央出台一个重要文件,关系到全国457万个基层党组织!
据新华社7月12日消息: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《意见》中提到,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,党的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,其中,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。
值得注意的是,据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2017年底,党的基层组织达到457.2万个,比上年增加5.3万个。
也就是说,刚刚出台的这个重要文件,即将影响到457.2万个党的基层组织。
文件具体内容,一起来看。
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》全文如下。
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:“党的基层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。”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严格党的组织制度,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,党的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,其中,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、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。
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,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,开始执行上述规定。
二、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,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。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,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,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。
三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(党组)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调整统一规范、平稳衔接。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,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,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等相关换届准备工作,及时提醒督促按期换届。
四、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任期,由中央军委规定。
五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其他有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规定,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,按照本意见执行。
新闻深一度:
党的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什么要由两年或三年调整为三年至五年?
此前,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两年或三年调整为三年至五年。
官方评论指出,这是立足基层实际,在全面总结基层党组织换届实践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,对于规范基层党组织任期,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,增强基层党组织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。
评论认为,对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作出调整,有利于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落地。
据调研掌握的情况,一些农村、社区党支部书记认为,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,社区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、服务群众等方面任务繁重,基层党组织书记需要有长期扎根坚守的准备,如果任期过短,难以解决“一年看、二年干、三年等着换”的问题。
一些医院、学校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也反映,任期时间过短,不仅存在选举成本高、耗费人力物力的问题,还牵扯了基层党委大量工作精力,增加了工作负担,不利于集中精力推进中心工作。
党章修正案将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改为三年至五年,能够帮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克服短期行为和临时观念,谋划长期工作思路,安心专心做好本职工作,保持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连续性,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、全面加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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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华社等
编辑:纪海涛 / 审稿:王运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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